案例: 市民王某为开发区某公司员工,日前,王某在单位食堂用餐后,出现腹泻、发烧等不良反应,且王某的多个同事也不同程度出现类似情况,后来王某投诉公司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予以查处。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处理!并持续展开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为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问题,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
一方面,作为消费者要注意:1.外出就餐时应做好疫情个人防护措施和选择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购买预包装食品应选择正规超市,并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2.不食用隔夜饭菜,慎吃生食海产品,慎吃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以免引起肠胃不适。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洗手,不吃变质、感官性状不良、标识不全或过期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另一方面,作为食品经营者要注意: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2.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3.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此外,广大消费者如果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