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省应急厅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5月18日起实施。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传滨就出台《通知》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记者问:请介绍出台《通知》的背景。
厅长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和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力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写入了《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定级办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原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1〕49号)同时废止,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定级办法》,明确我省二级及以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研究制定了《通知》。
记者问:请介绍出台《通知》的依据。
厅长答:出台《通知》的主要依据是《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记者问:请对《通知》的主要内容做下简单介绍。
厅长答:《通知》以应急部《定级办法》为基础,结合我省标准化评审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分别对《通知》制定的目的、定级范围、定级组织及定级程序、评审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本通知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更对我省标准化定级工作全过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政策公开链接:http://yjt.shandong.gov.cn/zwgk/xzgfxwj/202209/t20220914_4057475.html
来源:山东省应急厅网站